研发费用折旧费(研发费用折旧费分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一、正面回答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摊销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二、分析详情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可以加计扣除,因此,企业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列支或缴纳的虽与工资额密切相关的费用,如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三费、五险、一金均不可以加计扣除。另外,必须是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所以,即使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但属于非在职的临时外聘研发人员,或者是为研究开发活动提供直接管理和服务的人员,这部分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也不可以加计扣除。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有哪些?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究阶段研发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的科目

研究阶段研发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研发支出“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管是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还是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均通过“研发支出”科目核算。账务处理为,\x0d\x0a1、计提折旧时,\x0d\x0a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0d\x0a贷:累计折旧\x0d\x0a2、期末结转时:\x0d\x0a借:管理费用\x0d\x0a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x0d\x0a \x0d\x0a《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财政部财会[2006]3 号)\x0d\x0a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x0d\x0a \x0d\x0a《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x0d\x0a5301 研发支出\x0d\x0a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x0d\x0a二、本科目可按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哪些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网-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