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分别是什么?

现金折扣,规定时间内付款给予的优惠,处理:实际发生时,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折扣,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处理:按照折扣后的价格,正常确定收入金额;

销售折让,因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价格减让,处理:在实际发生折让时,做相反分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1.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s) 是一种鼓励购买者快速支付他们账单的价格削减方式,其期限在净期限内变更。例如,2/10,净30 (2/10,net 30),意思是:如果在10 天内付款,购买者能够从发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否则,在30 天内支付发票的全部金额。并且,它常常是被注明或让人理解为30 天的信用期限后利息费用将增加。

现金折扣的会计报表表达:

在会计报表的表达方面,许多会计人员赞同总价法,即在损益表中以销售收入直接和减销售折扣,得到销售收入净额;而有些会计人员则认为,现金折扣是企业隐形的利息费用,应当在记录销售收入时与商品销售价格分开,因此,销售折扣应作为全部销售收入的减项,得出商品的现金销售价格,顾客未享受的销售的折扣应按照净价法和备抵法,视为利息收入在损益表中单独反映。

总价法(gross price method)在现金折扣条件下计价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方法。参见“现金折扣和购货折扣”。

净价法(net price method)在现金折扣条件下计价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方法。参见“现金折扣和购货折扣”。

备抵法(allowance method)以备抵方式(设置备抵账户)核算资产或负债并使资产或负债账户保持原值的方法。常见的资产备抵方法有现金折扣、购货折扣、坏账、固定资产折旧等。参见“现金折扣、购货折扣、坏账、销货退回与折让、应收票据贴现、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固定资产折旧”。

商业折扣(trade discounts )是一种为了渠道成员即将开展工作而使用的价目表的削减价格。例如,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获取利润。同样,制造商可能允许批发商给出一种低于建议零售价30%和10%的连锁折扣即100/30/10。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现金折扣 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百度百科-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怎么记会计分录?

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发生折让时,在销售方开具回折让红字发票时,购货方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如商品尚未验收入库,则作红字分录

借:物资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商品已验收入库,采用进价核算的,则作红字分录: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财务费用

在销售折让的情况下企业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随同其他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起提交税务机关核查。

但是,有时当企业收到发票联和抵扣联时已将记帐联入帐,不能将记帐联取出。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扩展资料: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

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

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

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例如:该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两公司均属于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该批货物成本为15万元,

乙公司收到货物、发票及产品(商品)销售单后,经有关化验部门化验该批货时,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全部退货,经协商该公司同意。

如果此时乙公司(购货方)未付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则须主动将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该公司,该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若该公司未入账,应将该发票所有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2)若该公司已入账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4000

则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另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记账联撕下入账,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红字)

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34000(红字)因此,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销售折让怎么记会计分录?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生销售折让时的会计分录?

销售折让会计分录:

(1)销售折让如果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基本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扣除折让后的净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方发生销售折扣或折让,应减记主营业务收入,也就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入账,并申报纳税。如果是购货方享受了销售折让,应减记存货成本,按照折让后的金额入账。

拓展资料: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或订单的金额大,去掉零头(如:1000023.00RMB 买家要求23元去掉)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折让和折扣的最好区别就是是否开票。

比如:A向B出售1000元(不含税)的商品,开出发票是1000+13%*1000=1130元,13%*1000=130元

B认为A的商品不满意,提出折让10%,那么开出的红字发票就是折让发票,包括100+13%*100=113元,13%*100=13元。A就少收B113元,并13元是增值税收。

销售折让如何账务处理?

1、税法规定: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根据: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建议贵公司通过销售折让处理:取得销售折让证明单,直接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同时购货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

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

销售折让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当发生销售折让的时候,冲减收入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当收回款项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扩展资料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