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社局(广安市人社局陈君)

广安人社局教师职称评定普通话要求

广安人社局教师职称评定普通话要求是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2、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3、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4、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2021年四川省广安武胜县县城学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教师40名公告 ?

2021年四川省广安武胜县县城学校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教师40名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学历层次,逐步培养一批教育战线领军教师,我县将于2020年11月通过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40名,充实到县城学校教师队伍,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职位表》中相关职位资格条件的全国“985”“211”院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且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相关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五)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职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武胜县引进2021届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县城学校职位表》。

四、引进方式及考核内容

引进工作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与无学生试讲相结合。主要考核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设岗数1:5比例的,先进行10分钟的结构化面试,然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试讲人选。面试环节中,若出现拟试讲人员末位并列情况的,一同进入试讲环节。试讲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设岗数1:5比例的,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面试和试讲评委均由7名骨干教师组成。面试和试讲成绩为评委独立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值(评委评分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三位小数)。考生最终考核成绩以试讲成绩为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试讲总成绩100分,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试讲结束后,各引进专业职位根据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如果拟确定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末位并列人员重新参加试讲,根据重新参加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人员。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4日,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考生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中须附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报名登记表可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示公告”栏下载。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合格后,于11月27日8:30—12:00、14:30—18:00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加盖鲜章,一式一份,内容为考生基本情况、学历、专业、学科成绩及现实表现等),一寸近期免冠与网报同版彩色照片两张。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本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设置职位,同一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按学科就近的原则,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限时10分钟,顺序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时间为11月28日,地点为武胜县沿口初级中学校。

(三)试讲

1.试讲时间

进入试讲环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试讲。试讲时间为11月29日,地点为武胜县沿口初级中学校。

2.试讲方式

试讲采取现场抽签讲课、当场公布考生成绩的方式进行。试讲分组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原则设置。同一试讲组内有多个学科的,先抽学科顺序,再抽同学科每位试讲人员的讲课顺序。试讲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

3.命题范围

各招聘职位试讲命题的具体范围:小学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初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高中各职位为广安市统一使用的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不指定教材。

4.试讲程序

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考室→抽签确定试讲顺序→抽选试讲题→依次到备课室备课→依次到试讲室参加试讲→将评分签密封袋、抽签号、教材交收分员→到候分室等待试讲成绩→在试讲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带好随身物品离开考试区域。

(四)签订就业协议

各引进专业职位根据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并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需自备《就业协议》,并于11月30日上午9:00—12:00到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8楼会议室参与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按照考核合格人员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届时以武胜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两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试讲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由县教科体局和县人社局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试讲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核工作由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试讲、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武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结合所签订的意向性《就业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高层次人才试用期半年,其他优秀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主要政策及待遇

(一)研究生学历

1.编制和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2.服务年限和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每年给予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1.5万元/年,硕士研究生1万元/年)。

(二)本科学历

1.编制、服务年限及工资待遇。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在武胜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2.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5年内给予聘用人员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6万元,分五年发放,每年发放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总额的20%)。若在武胜县教育系统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将收回其所得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并解除聘用关系。

3.生活补贴。在前5年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生活补贴0.8万元。

七、资金保障

按本方案引进的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所享受的工资待遇、住房及搬迁安置补助和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县财政全额保障。

八、违约责任

引进人员在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自费出国留学、脱产学习,不得申请调离武胜县教育系统,否则将按照协议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引进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核(考试)和体检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引进工作岗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引进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疫情防控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时的疫情防控工作准备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进入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现场的考生自行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健康码”、防疫物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招聘现场的,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入场时,请佩戴好自备的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报名资格审查当天的本人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现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还须主动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四)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在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现场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五)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现场逗留、聚集。

(六)考生在招聘现场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用品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武胜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示公告”栏进行发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武胜县人民政府官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核、选岗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前,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中所预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十二、报名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邮 箱:wsxjyjzgg@163.com

(二)联系人:蒋老师0826-6229397、13541885668

毛老师0826-6229397、15700520823

其他未尽事宜由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胜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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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花桥社保局在哪里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花广路51号,人社社会保障综合窗口(花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邮编:638550)

普法内容:社保局作用如下:1、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社会保险就是当社会成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2、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造成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停顿。而社会保险就是劳动者在遇到上述风险事故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

扩展资料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13年下半年四川省广安市有哪些公务员招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这位考生您好,中公教育很高兴为您服务!

2013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广安市招录公告

中 共 广 安 市 委 组织 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安 市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人民警察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是指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3年9月20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其他招录职位人员的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之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9.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13年9月20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2013年下半年我市共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44名,其中: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4名、区市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65名、乡镇机关40名、司法助理员5名;人民警察3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范围、对象、条件等见《广安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9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由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作说明;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并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对网络报名的技术问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每科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属于“4.20芦山地震”重灾区的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以及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父母双亡,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9月22日至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按相关程序审核确认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资格。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已确认缴费的人员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剂到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相近职位,不愿意调剂的确认缴费人员由四川人事考试网直接作退费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自行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政策: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区市县、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且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身份证、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立功受奖证书和表彰文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二科(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政策性加分。笔试折合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二)资格复审

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人民警察职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并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进行公布;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5.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由所在服务单位和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民警察职位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报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面试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面试考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应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体能测评的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须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体检具体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并由招录机关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中省有关规定和《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

凡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录用名额。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初任培训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它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在公示期间、录用审批环节、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市、县两级机关(参公管理单位)新录用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置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相关事项提示

1.由于本次招录的笔试报名、资格初审和笔试缴费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尽量避免因报考人数较多、报名时间集中而导致的系统拥堵或无法报名的问题,建议广大报考者尽量错开报名高峰,合理选择报名时间,以免耽误报名事宜。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广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人事考试网公告。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保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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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社局关于拟普升副高级教师的公示时间

一个星期。

教师晋升副高公示期为一个星期,也就是七天时间。这是职评工作一项重要流程。为了职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职评小组会把评选结果公示。

人社局的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原来的人事局、劳动局、社会保障局组合而成,它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是事业编制。

广安市人社局人脸验证在哪儿下载?

如何利用手机APP进行认证?

●社保采集

下载“看看社保”APP之后,登录→进入“首页”选择“社保采集”身份证信息→点击“识别证件”。

1.将身份证置入框内,系统自动录入信息或手动输入身份证信息。

填写社保待遇领取人的参保类型、参保地址及参保地址与当前位置的关系。

填写社保待遇领取人的手机号。

采集完成后选择“提交照片”,待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社保认证”。

●如何得知是否审核成功?

方法一:点击“我的”→“社保采集记录”可查看审核状态;

方法二:被采集人所提交的手机号码可接收到采集成功的短信通知(若忘记提交手机号则没有短信通知)

●社保认证

1.社保认证:点击“识别证件”后,将身份证置入框内,系统自动录入信息,或手动输入身份证信息。

2.参保地址与当前位置关系:选择参保地址与当前所在地的位置关系。

3.视频认证:

普通用户根据语音提示进行张嘴动作检测,注意人脸清晰度;

“绿色通道”属于照顾专用通道,对象如精神疾病、偏瘫、脑瘫患者,或在治疗过程中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等的其他病人,可直接拍摄照片。非特殊用户严禁使用该通道。

●人脸认证时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角度和光线(确保正面人脸清晰度),不要戴眼镜帽子等饰品。

社保认证时将声音调至最大,出现语音提示前,嘴巴紧闭,提示连续张嘴之后,频率稍慢一些,张嘴幅度大一些,合嘴的时候绷紧一些。

●社保认证好几天了,系统显示还在认证中,怎么回事?

认证中显示还没有认证完成,属于认证失败状态,需要重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