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泉州召开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6月15日讯(记者 陈玉玲)近日, 泉州市 人民政府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5日上午,泉州召开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泉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金融监管局的负责人先后向大家介绍《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泉州市发改委主任廖良结通报制定实施《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泉州市坚持“开门即冲刺”。1月11日,即在全省率先出台开门红系列政策措施。2月份农历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即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1+13”政策“大礼包”(市县两级共安排惠企资金60亿元)。1~2月,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年预期目标。

3月13日,泉州市突发新冠疫情,市委、市政府果断采取措施,疫情得到迅速控制。3月31日出台《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疫情防控、财税支持、企业减负等9个方面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复苏。同时在工业、商贸、金融、用工、扶持市场主体等方面出台配套帮扶措施,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丰泽、晋江出台专项政策。各项政策综合发力,并迅速于4月中旬全面实现复工复产,4月底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泉州市工信局总工程师陈传芳介绍了泉州市在稳定工业经济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的举措:

在稳定工业经济方面:

一是支持企业增资扩产。重点支持数字绿色技改项目及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融资,省级财政在今年度(即2022年度)给予最高3%的贴息补助。为持续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市级财政将于明年(即2023年)在省级给予2%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1%的贴息支持。

二是支持企业对接国家级专项基金。对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融资的项目,在省级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1:1给予叠加配套奖励,企业最高可享受20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对获评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企业最高可享受6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项目,一个场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企业最高可享受30万元奖励。

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

一是实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及时向省上推荐更新重点产业链供应链 “白名单” 企业,对25家部级和178家省级“白名单”企业开展周监测工作,建立企业问题诉求协调解决台账,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堵点、痛点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

二是培育产业链梯队企业。实行地方贡献增量奖补,鼓励各县(市、区)对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实现年度增长目标前提下,以企业前3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给予年度新增地方经济贡献部分分类分档奖励。

三是保障企业能源供应。建立健全电煤日报跟踪制度,加大对各大主力燃煤电厂存煤情况的动态监测,确保厂内存煤可供满负荷发电15天以上的要求。切实抓好主力燃煤电厂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确保电煤全年用量中长期合同全覆盖。

——泉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肖金树就如何有效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措施,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问题做出回答:

一是加速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1—5月,全市已办理退税约50亿元,涉及市场主体3213户,其中4月份25.85亿元、5月份18.72亿元,这两个月退税合计约45亿元,占当期财政收入(129.35亿元)的34.5%、占税收收入(97.55亿元)的45.7%,退税力度前所未有。

当前,大规模退税和减税降费也给市县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泉州市争取到两批次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29.13亿元,并已全部分解下达各县(市、区)。

二是强化财政与金融、就业等政策协同,靠前加力发力。3月份为应对疫情冲击第一时间争取省上新增设立第六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100亿元并向我市倾斜,帮助泉州市1349家企业获得贷款超57亿元(居全省首位)。近期,第七期纾困贷100亿元也即将启动实施。顶格用好 失业保险 稳岗返还政策,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预计全市将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2亿元、将惠及4.47万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5亿元、将惠及5万家企业。

——泉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强介绍了《实施方案》中稳岗就业方面的新举措:

一是扩大政策覆盖面。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3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对象,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到22个行业。

二是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在前期将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的基础上,将不裁员、少裁员的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助企纾困,稳定就业。

三是鼓励企业拓岗。出台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少雄介绍市交通局在经济稳增长提供支撑和保障方面的重要举措:

一是全力保障综合交通网络畅通。目前,全市公路网络保持畅通,汽车站、港口码头、火车站、机场等均正常运营。6月上旬,泉州辖区高速公路出入口日均车流量42.7万辆次,占全省的21.4%。

二是全力保障交通投资高位运行。今年,泉州市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150亿元,年度投资规模为“十三五”以来最大。前5个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克服疫情影响,完成投资64.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3.1%,超序时进度,比去年同期增长13.7%。

三是全力保障运输行业高效运转。一方面,加大行业扶持力度,今年来“快接快审”融资纾困15批次,涉及113家交通运输企业,金额3.8亿元。另一方面,确保运输服务稳定有序,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了一大批无疫运输企业,将为应急运输、供应链稳定、公共出行、产业发展等提供更坚实的服务保障。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万文伟介绍了市农业农村局在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大山田复耕种粮奖励力度。降低补助门槛,将承包抛(撂)荒耕地连片或集中规模20亩及以上、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调整为承包抛(撂)荒耕地连片或集中规模10亩及以上、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增加奖补年限,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的基础上,第二年、第三年各奖补300元。

二是新增大豆规模种植奖补政策。完成大豆生产任务,提高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对规模种植20亩以上的农户(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奖补300元。

三是扶持粮油作物“五新”推广。对连片种植水稻、甘薯、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每片补助3万元,补助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五新”引进推广。

四是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奖励。奖励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村居,每个乡镇奖励3万元,每个村居奖励2万元。

五是按时发放实际种粮补贴。7月底前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主体。

六是进一步完善种粮保险政策。完成中央、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的基础上,创新地方特色的种粮保险,力争水稻种植保险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七是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农业农村人オ)生产、管理、营销等技能,2022年培训21000人次。

——泉州市商务局副局长简国红介绍了疫情后如何加快消费恢复,繁荣消费市场:

一是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6月份至年底,以政企联合、市县同步、制造业企业和平台携手、线上线下融合、文商旅联动的方式,举办“爱泉州·大乐购”系列促消费活动,并对接“全闽乐购”等省级各项促销政策,依托银联云闪付等平台发放汽车家电、家居建材、餐饮住宿各类商旅消费券。实施泉州优品数字化促进工程,以产品数字化营销、线下专场展销、商家让利促销、直播带货等形式,推动食品饮料、日用品、服装、鞋、建材家居、陶瓷、工艺品、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箱包、农产品等与各类电商平台对接,或利用自有平台促进销售,提升本地产品的市场占比,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促进就业创业,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二是继续扩大汽车消费。5月份-10月份,指导鲤城、开发区、晋江等地联合汽车行业协会、线上购车平台,举办“海丝泉州汽车节”等促消费活动,并重点对我市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每辆3000元以上的补贴。后续将继续指导安溪、德化、永春等地举办“汽车下乡惠民巡展”系列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乡村汽车消费潜力,并落实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进一步降低购车成本。

——泉州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林育新介绍了金融部门在强化金融保障支持、助力稳定经济大盘方面的“组合拳”:

提高政策靶向性,聚焦重点领域信贷支持。一是发挥货币政策导向作用。用好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5月全市已提供101.85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近期泉州市已获省上新增22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将银担批量担保代偿上限由5%提高至10%,深化“银担”合作,力争年末担保业务余额超80亿元。通过财政补贴形式降低担保费率至0.5%以下,3月以来共减免保费约1200万元。三是发挥融资平台撮合作用。推广小微企业“码上贷”直通车模式,提高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比例。建立“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逐月向银行、担保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对接落实,4-5月份已促成融资26亿元。

提高措施普惠性,聚焦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一是推进“纾困贷”落地助企。省级层面,第七期省“纾困贷”即将启动,欢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家登录“金服云”平台注册申请,省“纾困贷”设立以来,泉州投放规模达216.67亿元,占全省34.3%。市级层面,针对今年疫情较为严重的丰泽区、 晋江市 专设30亿元服务业纾困专项贷款。二是加大延期还本付息实施力度。泉州“0313”疫情发生以来,已为5328家企业和个人延期还本付息344亿元。

提高服务有效性,聚焦直接融资提质增效。一是拓宽境内外上市融资渠道,今年已有1家企业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二是拓宽债务融资渠道,今年来已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券45只、融资额超320亿元,成功发行福建省首只区县境外债、澳交所首只区县级美元债、首只民企熊猫债。三是拓宽股权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产业基金体系建设,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基金达16只。

丰泽区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开始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博士后工作站平台建设,丰泽区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

设站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 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

提醒: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政策支持

1.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对新设立并经人社部、全国博管会批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软件资料,以及改善博士后工作条件等支出。

政策依据:中共 泉州市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泉委人才〔2020〕8号)

2.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考核奖励制度。

按照“三年一个周期”动态管理办法,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数量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不合格的予以摘牌处理。

政策依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泉委人才〔2020〕8号)

3.单列博士后人员专项资助。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给予一次性3万元培养资助。资助资金用于工作站与高校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的管理经费支出。对中期和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分别给予5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引进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等3份文件的通知(泉委人才〔2020〕8号)

4.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建站资助15万元,对驻站的博士后每人每月5000元的科研、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丰泽区关于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丰委〔2021〕49号)

申报程序

(一)符合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可从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报丰泽区人社局初审,初审后上报泉州市人社局审核。

(二)泉州市人社局审核申报材料,填写《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名单》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一般每年3月份、8月份分批次各报送一次。

(三)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组织评审评议考核考评,研究确定新设站名单,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全国博管办备案后,省人社厅下发设站通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需一式九份,并在《申请表》封面醒目位置加以注明。

(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与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A4纸双面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前面附清单,不超过20页,所有申报材料应同时附电子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颜

电话:28681030

地址: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大厦610室

邮箱:fzrczx@126.com

泉州人社管用吗

泉州人社管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职权,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综合管理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泉就业的管理工作。

(6)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7)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8)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9)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指导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贯彻实施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3)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14)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5)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6)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泉州市人社局2022年下半年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要多久出结果

三到六个月。

如果你的档案齐全,不缺少任何材料,到退休曰期提前三个月递交申请就可以批下来了,加果档案不齐全,会将申请给退回来,让你自己去把材料找全,找全以后才能提前退休,材料找不全就不能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