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缴(清缴通知说上门催收)

个人所得税清缴怎么操作

个税汇算清缴如何操作?

1.登录个税APP,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3.勾选已阅读并知晓;

4.点击下一步;

5.核对一下收入情况;

6.然后就会进行税款计算了;

7.如果你有可退的部分是可以发起退款。

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等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补税?

1、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或薪酬,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累计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对扣除额进行了调减而导致个税增加。

4、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对未申报收入进行补充缴税。

资产清缴什么意思

“清缴”指的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多缴退税,少缴补税。不知道明白没有。

即_算和缴纳的意思,一般是用在企业的所得税年终汇算和缴纳上面,倒如企业总计算全年利润总额,同时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金,再扣除企业当年已交所得税,得出来年应补交的所得税金额,并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个过程就叫清缴企业所得税。

即_算和缴纳的意思,一般是用在企业的所得税年终汇算和缴纳上面,倒如企业总计算全年利润总额,同时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金,再扣除企业当年已交所得税,得出来年应补交的所得税金额,并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个过程就叫清缴企业所得税。

什么叫清缴

清缴可以理解为清算并缴纳。在企业日常的实务中,最常见的清缴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他们分别是对个人上一年的综合所得进行汇总计算,并清算缴纳,和对企业的所得按税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缴纳,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清缴是什么意思

个税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第二,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清缴什么意思?

清缴,全称为汇算清缴,是指税务局对纳税人在年度内预缴所得税进行综合汇算后,个税多退少补的一种管理办法。

汇算清缴最早用于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的,因为过去个税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税的方式,汇算清缴跟居民个人关联不大。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税法之规定,中国对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的,年终再进行清缴的方式征收。

扩展资料:

居民办理汇算清缴原因:

2019年新个税制度实现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这种征收方式下,不仅要求单位要继续依法代扣代缴,还需要纳税人按年度自行申报与汇算清缴。

简单来说,居民现在的工资个税由单位每个月按照新的起征点和税率表进行预扣预缴后,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缴纳个税。

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需要将居民一年挣的钱,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进行综合征税,再与居民之前扣缴的个税做对比,之前扣缴得多,税务局就退给居民钱,扣缴得少居民就得补上。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配合消费税制度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部分产品销售统计表》(表式见附件),由从事轮胎、酒精、摩托车等产品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汇算清缴的对象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其适用对象具体包括:⑴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⑵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包括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及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