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企业(福利企业申请条件)

国家对社会福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有以下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政策: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先征后返还增值税;免征营业税;其他。社会福利企业,是指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与“非社会福利企业”相对。其作用在于提高残疾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使残疾人积极为社会作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什么是福利企业?

福利企业是指民政部门为安置残疾人员而举办的社会福利性生产企业。

福利企业是专门为安置残疾人员而举办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国家资金拔付的不足,发挥残疾人员的有效作用,激发其自立能力。因此,国家对福利企业制定了许多照顾政策。

在税收上,凡安置残疾人员(盲、聋、哑、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在规定的比例以上的福利企业,除税法规定不能免税的以外,对其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同时对其取得的所得减免所得税。

扩展资料

社会福利企业,与“非社会福利企业”(北京安置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7%)相对,它是指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北京不低于25%)。

国家对这类经济组织酌情减免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所减免的税金全部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福利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企业

如何申办社会福利企业?

1、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凡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须经县(区)以上(含县级,下同)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其社会福利性质,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经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核实,符合规定条件的,方可享受减免税收,技改贷款、物资分配、产品创优、企业升级等优惠待遇。

2、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原发照机关同意的复印件;

(二)上级主办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

(四)本企业章程;

(五)本企业残疾职工的有关证明。

3、根据《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社会福利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安置残疾人员达到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

(二)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三)企业中每个残疾职工应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四)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征管办法明确如下:

1、税收优惠政策,即:增值税或营业税政策享受最高每人每年3.5万元的优惠(不足3.5万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企业所得税享受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具体相关内容参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文件。

2、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依据《海关总署关于执行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署税〔1997〕544号)文件精神,福利企业进口适合残疾人操作的设备时可享受免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限制进口设备除外)。

3、残疾人职工岗位补贴。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残发〔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残疾人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签订情况,按每位残疾人职工每年3000或5000元的标准补贴福利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