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有哪些)

加速折旧法计算公式是什么?

加速折旧方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每年的折旧率不同,每年的折旧率用公式表示为: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通过“累计折旧”科目核算。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固定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薪酬)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一般来讲,都要计提折旧。

加速折旧的方法

加速折旧的方法相关内容如下:

加速折旧是指政府为鼓励特定行业或部门的投资,允许纳税人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以提前收回投资。

由于累计折旧不能超过固定资产的可折旧额,前期提取较多的折旧必然导致后期所能提取的折旧额相应减少,又由于折旧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它与企业应税所得的大小及与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大小成反比,所以加速折旧从量上并不能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它所起的效果是使企业的纳税时间向后推延。

这一点类似于延期纳税。对于纳税人而言,尽管其总税负未变,但推迟纳税的结果是相当于从政府那里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

加速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可以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早一些得到折旧费和减免税的税款。

例如,1954年美国税法规定企业可按放宽了的条款来计算折旧费,使得企业在一项新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前一半时间内收回的投资,要比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时能收回的投资多出将近50%。

加速折旧法的依据是效用递减,即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大;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加速折旧法有哪些

加速折旧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加速折旧法使折旧费用呈递减的动态,则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便呈递增的状态。与直接法相比,所得税的现值总和就更低,这实质上可以使企业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讲,折旧是国家的一项宏观经济政策,可用于鼓励某一行业的发展或刺激投资。

美国政府就曾对税法中的折旧方法作过多资调整,1952年为鼓励电子等新兴工业发展和传统工业的技术改造,税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1962肯尼迪政府为复兴经济实施“直接计划”,将折旧缩短30-40%。1971年为配合尼克松政府的“新经济政策”,制定三种使用年限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1981年里根政府制定《经济复兴税法》,实行资本成本回收制度(CCRS)。 

年数总和法(sum-of-the-years’-digits):以呈递减状态的年数分数对成本进行分配的方法。

定率递减法(declining balance method):以固定比率和递减的折旧基础对成本进行分配的方法。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指为加速资本投资回收,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方法。加速折旧法的依据是效用递减,即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大;

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后期提取较少,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补偿。

这种计提折旧的方法是国家先让利给企业,加速回收投资,增强还贷能力。因此,只对某些确有特殊原因的企业才准许采用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的效用随着其使用寿命的缩短而逐渐降低,因此,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新状态时,效用高,产出也高,而维修费用较低,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大;

当固定资产处于较旧状态时,效用低,产出也小,而维修费用较高,所取得的现金流量较小,这样,按照配比原则的要求,折旧费用应当呈递减的趋势。

加速折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的情况下,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率,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如何计算

1、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5)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2;

2、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什么是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后期提取较少,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补偿的一种折旧方法。在固定资产折bai旧的4中方法中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属于加速折旧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