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为什么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调整)

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折旧。

一、正面回答

折旧固定资产的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二、分析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而使其损耗导致价值减少仅余一定残值,其原值与残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是固定资产折旧。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三、固定资产如何折旧?

1、年限平均法,例如已知有一台加工机器原价值为6万元,使用寿命为3年,净残值率为5%,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2、年折旧额=原值*(1-净残值率)/使用寿命=60000*95%/3=1900元。工作量法,当资产使用的不均衡,耗损不均衡,且资产使用程度与工作量有关的时候,使用工作量法计算。

固定资产为什么要提折旧,目的是什么?

因为固定资产购买后使用到报废为止,中途没有卖出去,也就是说固定资产如果不计提折旧,其价值得不到回收。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是用来生产产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价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摊销。这就是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的原因。

但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他的成本摊销的期限不应该仅仅是一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计每个期限要摊销的成本,这就是每年的折旧额和摊销额。如果在购买时直接全部摊销,则当年费用很高,利润减少,而以后年度利润高估。这都是会计所不允许的。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属于国家法律一级的规范,其规定只要该法律部废止,就一直按照这个执行,现在还没有废止,所以2011年继续按这个执行。

固定资产为什么要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因是因为它的成本,需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逐渐磨损而日趋陈旧,其价值也随之减少直至废弃,这部分减少的价值称为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为了加强经济核算,证券企业按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作为重新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

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这部分转移到产品中的固定资产价值,就是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的概念: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