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为什么是表外融资(信托公司表外业务)

为什么定向融资工具是表内融资,信托资管是表外融资?为什么定向融资计划能省去一定通道费?修改

属不属于表内融资,主要要看这笔融资能不能体现在资产负债表里面。省去通道费是确有其事。但是别以为没有通道费一定是个好事。信托,资管,私募作为通道,出问题了处置能力也强。没有首蔽通道了。出了问题需要你自己去找融资人的顷尘。催款力量就有限。当然,政府类的定融还是可以做的。毕竟政府直属的公司跑路和破雀芹禅产几率太小。

信托主要是做什么的?为什么要有信托?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具体表现在监护人对立遗嘱人,公司管理人对公司股东,管理人股东对非管理人股东,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对投资者都负有信托责任。信托责任是将受托人和受托资产载体,与转移资产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信托责任这个词语用得档迟祥比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为例,信托的三方分别为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信托责任是指企业管理层要全心全意为股东利益而运作企业资产的责任。

扩展资料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旦颂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行搏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大神企业表外融资的主要有哪些方式,如何操作

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受到30%余额比例管理限制。为了扩大理财资金投资范围,拓展理财资金投资渠道,商业银行创新采取了多种表外融资方式。经过对辖内商业银行开展表外融资业务调研发现,表外融资业务存在不受信贷监管法规控制、表内贷款规模转移到表外、银行承担实质性风险等问题,亟待出台法规进行规范,引导表外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表外融资业务类型

目前辖内商业银行开办表外融资业务从开办主体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经其总行授权后分行自行筹集资金开办业务;二是分行将本地项目推荐上报总行,由总行统一安排资金,指导分行开展业务。从表外融资业务类型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理财委托贷款。是指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作为委托人,借款人所在地的分支机构作为受托人,委托人运用理财资金(资金来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企业)通过受托人向借款人(资金使用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二孝纤)承接总行购买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债权资产。是指法人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购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的资金需求企业的债权资产,同时法人银行作为委托人,以理财资金委托受托人(该企业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向该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三)财产(权利)收益权信托业务。是指融资方(即借款人)将拥有的财产(权利)的收益权委托给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成立专项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该信托计划。

(四)票据资产投资业务。是指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与该行分支机构签署委托投资协议,委托其向交易对手(拟卖出票据资产的其他商业银行)买入票据资产,完成对票据资产的投资业务。

以上四类新型的理财资金融资方式大同小异,其本质为银行用募集的理财资金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以满足用款企业的资金需求。现以理财委托贷款为例剖析表外融资的问题和风险。敏嫌

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理财委托贷款将表内贷款规模腾挪到表外,难以有效控制实际信贷规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纪委书记王华庆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银监发〔2011〕76号,2011年7月5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面向大众化客户发行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来发放所谓的‘委托贷款’”。该条监管政策从保护个人客户的角度出发,防止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波及到巧拿仿个人客户。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转而通过向企业法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来发放委托贷款。在当前银行信贷资金有规模控制的情况下,银行将不能在表内发放的法人贷款转向表外发放,致使理财委托贷款规模越做越大,风险也由表内转移到表外。这部分贷款的规模和风险未受到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宏观调控政策。

(二)委托贷款实质按照信贷资产管理,银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其一,根据某行《关于开展理财委托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理财委托贷款审批要“按自营贷款审批流程完成信用风险审批工作”,“进行理财项目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审批、前提条件核准及投后管理”;“在理财项目投资完成后,受托人须承担项目投后管理工作,保障理财产品的投资安全和投资利益”,说明银行须承担理财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和理财项目投资风险。其二,《理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明确:“委托人应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而银行作为委托人,实质是承担了委托贷款的风险。其三,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虽然声称“不保本浮动收益”,但还是承担理财产品到期不能正常兑付收益的声誉风险。其四,银行同时作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代理关系不明晰,存在法律风险。

(三)贷款不受信贷监管法规的限制,有违规使用贷款嫌疑。目前表内贷款发放和支付需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如受托支付、实贷实付、T+1、测算资金需求量等。但是,理财委托贷款使本应在表内发放的贷款转至表外发放,达到规避信贷监管法规的目的。如某《理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置换存量融资”,提款方式为:“贷款已经划出受托人账户并达到借款人账户,即视为受托人已经发放贷款,借款人已经提款”。这类贷款支付方式实为自主支付,无支付时间限制、不测算资金需求量,银行对这类贷款投向和用途不像表内贷款管理那么严格,而且借款人无需提供资金使用证明,贷款资金走向难以监控,极易流向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规定的行业。

(四)企业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从而变相发放贷款,规避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诸多限制。《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在实际操作中,一年及以下委托贷款,企业在“短期投资”科目核算,一年以上委托贷款,企业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因属于投资行为受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约束,投向受到公司章程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种限制,上市公司还需对此进行信息披露;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受上述诸多要求的限制,在会计核算中可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资金对外运作的风险。因此,企业有购买理财产品的冲动。

政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引导“影子银行”体系健康发展。随着筹资企业和投资企业需求不断增加、业务的不断创新,由理财产品带来的表外融资性业务越来越成为当前“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同时也反映了银行从单一的传统信贷业务向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进行转型,监管部门应审时度势,既要防范“影子银行”业务过度增长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又要引导“影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促进银行改革和转型的积极力量。

(二)制定监管法规来规范以理财委托贷款为代表的表外融资性业务。当前理财产品研发和销售的火爆,反映市场对理财产品的需求旺盛,因此对于由发行理财衍生出的表外融资性创新业务,监管部门不能强行禁止、堵截,须通过疏通、规范来解决合规性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引导表外融资性业务发展,如提出发展各类型表外融资业务的原则性指导意见、制定风险监管指标、表外融资参照表内贷款管理、要求银行计提风险资本等。

(三)要求表外融资性业务遵守信贷监管政策。表外融资性业务实质上作为信贷业务,其作用也是为企业筹集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这类业务应纳入银行综合授信体系管理、整体风险控制范畴,并遵守各类信贷监管规定,杜绝银行在开展融资业务时存在监管空白地带的情况,防止新的金融风险聚集。

为什么这么多人说融资租赁有表外融资和加速折旧的作用

表外融资其实是指不计入固定资产,并非完全不在报表上体现,主要是通过签/署经营性租赁的主合/同+补充协议实现神链的,行业早期很多公司欺//负政府不懂,税务人员也没经验,本质上肯定是不合规的,如果你参友兄加一些从业者活动,可能还会听到某些人说他们当初如果合理的利用融资租赁为企业避/税。不过相信我,那只是一个时期的产物,现在不行的。

2、加速折旧是很早的一个错误概念,上面两位的回答时间也都较早,别在意就好了,其实早就不可以了,不管是哪种说法,哪个文件,也早就作废了,要知道年年都有新的制度和规定。另外就是很多企业也不明白,加速折旧其实并没有节税,只是递延了所得税支出,当然,递延的税收部分会带来投资复利收益,可惜那是建立在融资租赁可以加速好瞎袭折旧的前提上

信托基本知识解析

最近在聊信托的时候,总有人说没听过,我总结了一些基本知识,总结出来,帮助大家系统性地了解信托到底是什么。

1,为什么大多数人没听说过信托?

    因为信托是有起存线的,它跟银行相比,相当于抬高了门槛。大部分信托理财起点要300万,少部分100万,所以它只针对高净值客户,必须要求是合格投资者。

    随着现在有钱人越来越多了,信托也开始慢慢应用广泛了。如果你有幸被邀约去了解信托,一定程度上,那恭喜您,说明您在步入中国中产阶级行列的大道上了。

    整个信托行业从业人员才2万人,信托公司大部分集中在北上广一线城市,随着社会进步,现在二三线城市人民也越来越有钱了,信托网点也开到二三线城市了。但是全国信托牌照只有68家,而且明确规定,自2006年就不再颁发新的牌照,所以相比琳琅满目的银行网点来说,实在是没有可比性的。

2,信托和银行的区别?

    经营银行和信托的前提都必须由国家颁发牌照,;都受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领导和监管;基本上都是央企和国企,背后由国家掌控,听党指挥,都要依照法律《银行法》《信托法》合法合规经营。

    信托和银行很像,银行是一边拉存款,一边放贷款;信托是一边放贷款,一边拉存款。

    先说银行,老百姓先把钱存银行拿存款利息,银行再把这些钱放贷给一些优质的项目并收取贷款利息。

    而信托呢,是信托先找到优质的项目,谈好贷款金额和贷款利息,再去找老百姓拉相对应金额的存款,只不过不是以存款形式,而是以买理财的方式。

    老百姓在银行随时可以开卡存钱,存一分钱也行。信托公司以发行理财的方式募集资金,必须百万起,每个产品低于300万的只能50个名额,高于300万的没有限制。早期大部分老百姓没那么多钱,很多信托理财都是企业、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社保购买。

而在发放贷款方面,目前只有银行牌照和信托牌照可以发放贷款。

3,四大金融支柱

    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是中国金融的四大支柱,这四类金融牌照由中国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放,而且还需要国务院的批复。

    信托业在2008年后飞速发展,以每年万亿规模在增长,在2019年第一季度以22.54万亿元的规模完成弯道超越,成为仅次于银行理财的中国金融业第二大支柱。

    就目前而言哪正,这四类金融机构数量和体量分别如下:

银行:约4500多家 ,总资产约280万亿;

信托:约68家,总资产约22万亿;

保险:约200多家,总轮孝资产约20万亿;

证券:约130多家,总资产7.8万亿。

    从体量上来看,信托业总资产位列第二;从机构数量上来看,信托机构最少,只有68家。同时,银保监会明确表态不再新发信托牌照。

    这意味着在四大金融牌照中,最为稀缺的就是信托!

4,信托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中国金融机构需要国家颁发牌照,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银行只能做银行的事情,证券做证券的事,保险做保险的事,只有信托牌照是可以跨越货币、资本、和实业三大领域的金融机构。

    也就是信托公司的放贷模式很灵活,股权、债券、收益权等等都能做,或者一个贷款项目同时含有股权、债权、收益权、第三方担保等等。

    信托是我国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够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进行经营的金融机构。也就是说,一个信托牌照的功能,就类似于“全牌照”,其独特的制度设计赋予了信托功能的多样性和资金运用的灵活性。

5,信托倒闭了怎么办?

资产放银行,属于债权关系,银行倒闭,你的资产银行最多赔付50万。

资产放信托,属于独立资产,万一信托公司破产,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不属于清算范围,保障了信托权益。

6,开立银行和信托的注册资本金都必须是实缴注册资本。

目前《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

全国68家信托公司,有65家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都超过10亿;有6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100亿。这个注册资本相当于中大型股份制银行的水平,比如华夏银行的注册资本128亿,南京银行注册资本85亿,上海银行注册资本78亿。

7,法律监督

中国四部金融法律做保障

《银行法》

《信托法》

《保险法》

《证券法》

8,信托产品腊缓稿靠不靠谱

    关于信托产品靠不靠谱这个问题,我觉得看各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上市公司的购买就可以略知一二,信托公司严格的风控体系,信托牌照的全方位经营,都是良好的背书。当然,每家信托公司的风格和特点都不一样,信托公司也可能有坏账,也会踩雷,各家信托公司有各自应对坏账的模式。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哪个产品没兑付的,即使有个别投资项目不能及时兑付的,要么信托公司自己掏钱先兑付了,再慢慢贷款方拿钱,要么个别信托项目延期一小段时间兑付了。

  据权威统计,信托行业的坏账率在0.58%左右,银行行业的坏账率在1.6%左右。所以,信托行业的整体坏账率是低于银行的。

    所以,整个信托行业的可信赖度是比较好的,未来比的是信托公司的风控能力,比的是极个别项目出现坏账时,能不能马上兑付,或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兑付。比如很多信托公司这么多年都保持零坏账的记录,都是信托产品靠谱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