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交易(破产指的是)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什么?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其资产的断裂、亏损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登记的活动,承担其债务人和供应商合理要求的责任。一旦企业破产,它的所有资产将永久地损坏,利息停止支付,而无法满足供应商和投资者的未偿债务。由此,企业破产意味着无法继续经营,股东的资金损失,以及债务人的债务无法支付。

企业破产清算是指破产企业以清算的方式处理付销码亏款和付款延期的程序,此方法体现了企业供应商和投资者对减少它们对破产企业的债务中的损失。例如,贷方采用折价和折让把破产企业的债务改变成非现金性资产而非现金付款;供应商可以拿出未支付的货款把债务改变成非现金性资产;投资者可以将股份替换成债券,减少账户中未支付的货款。

对于破产的企业来说,有一些真正的原因可能会导致它破产,如果反复发生,可能会清算。这些原因包括:无效的经营策略,不当的管理,竞争对手,经济衰退,供应商可能会限制贷款,交易可能会限制贸易信贷,管制等因素。房地产市场的瓶颈,国家管制,蛀虫病害以及政治稳定的不稳定性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破产公司在处理破产时需要履行许多职责,这些职责包括支付预期的债务,支付非现金性的资产,解雇员工,终止租赁合同,重组资产结构,偿付付款,以及亏神购买破产企业的补偿款。

破产清算也可以作为一种给破产企业重新开始的可能性,它可以帮助重新组织其结构,帮助它更加灵活地处理支付。此外,破产清算可以在穷人和小型企业的情况下帮助他们重新开始运作。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意味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股东的模则资金损失,以及债务人的债务无法支付。企业破产清算是指破产企业以清算的方式处理付款和付款延期的程序,目的是减少破产企业债务中的损失。破产清算也可以作为一种给破产企业重新开始的可能性,帮助其重新组织其结构,使它更加灵活地处理支付。因此,企业破产清算可以在保护破产企业的情况下同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使企业清算过程更加规范、高效,从而保障客户的权益。从而使破产企业有机会重新起步、重新发展。

外汇破产什么意思?

外汇破产指的是持有外汇的投资者无法支付承诺的外汇还款,或者败笑无法有效地向交易伙伴支付外汇款项。外汇破产暗示着投资者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或者超出其承担洞顷风险能察颤含力的交易。

请问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保护,破产清算??

1、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制度则雹瞎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

2、破产重整

企业重整制度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渣答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

3、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扩展资料

破产重整中的功能

1、破产保护的功能:企业一旦出现危机,如果债务人判断可能会被债权人拖垮,就如肆慧会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程序之后,所有的债务人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都立即解除,有关执行措施必须终止。

2、摒弃和排除非理性选择的功能:由于破产重整是在司法保证下的谈判,有其运行的规则和方式,有其分组和表决的标准,避免了相关方过于蛮横,取得不当的利益,所以是对理性谈判的强制保证。

3、鼓励债务人在重整期间自行营业:如果一个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进入了破产程序,它原来的高层的管理能力将大大的受限,其大部分的管事务将移交给案外的管理人,且鼓励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之下自行营业。

4、重整的模式多样化:主要有存续型和出售型,较为灵活。

5、有权解除或继续履行相关合同:即管理人有一定的选择履行权,如果合同的继续履行对挽救这家企业还是有价值的,合同就应该继续履行下去。

6、利息停止计算:一旦进入破产,从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利息、罚息即停止计算。

7、担保债权暂停行使:如果一家企业进入到破产程序,那么原来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义务的行使也要受限。

8、集中管辖:但是如果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它的民事诉讼只能集中管辖,所有针对该破产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只能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重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保护

破产是什么意思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察旅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斗没拍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重要性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人类社会自步入商品经济以来最伟大的创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强劲的推动力。

现代公司无论怎么改变更新,但是保持巨大吸引力和旺盛生命力的精髓没有改变。那就是公司法人治理的精髓——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体制的设立是其成长的原动力,事实也证明,现代公司无论如何完善治理结构,都将围绕这个大前提来进行。成千上万的投资者之所以出资设立公司或者参股投资,都看到公司法人制度这一巨大的优越性。就投资本身来说,风险性与生而俱来,有时因为投资产生的风险要大过投资的本身。

因此,如何降低投资风险便是投资者在投资时必须加以认真考虑的问题,要努力的减少承担责任的方式。同时交易相对人也存在风险,而其要想降低风险机会,有时就必须借助于投资者责任的扩大来实现。

2、公司制度的设立便是双方博弈的结果,是空羡一种交易双方投资风险折中的产物。

这种制度的设立较为公平的分担了交易主体的风险负担。但是,辩证看待一个事物是一个必须考虑到的真理,当我们热情讴歌公司法人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种制度同样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其在促进社会经济进步,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锋利割杀着商业社会中善良的交易对方。

事实也恰恰如此,公司法人制度本身存在着弊端。这种弊端在于恶意投资者滥用公司法人制度,损害交易相对人,进而获取不法利益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利用公司人格能捞一把则好,如捞不成,也可借助公司法人人格做挡箭牌,自己则安然无恙。还有股东大玩“金蝉脱壳的把戏”,出资之后,抽逃资金,转移公司财产,然后将一个没有财产作为支撑的空壳公司抛掷一处,笑看公司债权人对该空壳公司穷追猛打。

可以说,诸如此类的不善行为,均是利用了公司人格制度的精髓。针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弊端,人们也是拿出种种措施予以应对。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提倡,公司侵权理论的建立。这些措施都有着很大的优越性。但凡是股东借助公司法人制度骗取社会善意的情况下,其所利用的公司都不会长久存在,公司终止自然为经常现象,因此,设计好公司清算这一重要的环节为解决上述公司种种弊端的最后防线,并且不失为一剂对症良药。公司清算是一个系统工作,在公司的清算过程中,可以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债权侵权行为理论吸纳进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企业破产清算是非正常交易吗

是的,企业破产清算属于非正常交易。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无法偿还债务,被法院宣告破产,并通过清算企业资产来偿还扰伍雀债务的过程。橘旁这种交易与正常的商业交易不同,因为它是企业破产的结果,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清算。在这种交易缓早中,清算价格可能会低于正常市场价格,因为清算资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偿还债务,而不是最大化企业价值。

破产是什么意思,谁能简单给我解释一下

破产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庆数含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誉笑。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有两种情况:

①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②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的特性包括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利于强化强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通过企业破产,及时淘汰落后的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企业破产的预测

我们在前面进行比率分析时已经看到,单个财务比率只能表现其某一方面财务状况,即使将若干个比率联系起来。也不易于用来揭示企业是否面临破产的困境。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企业为了粉饰其某一方面的财务状况,往往采用一些手段来操纵某些指标,使其具有较好的外在表现。但是,由于会计系统所固有的平衡特性,使得企业对某一方面财务指标的粉饰可能同时与另一些方面财务指标的恶化并存。因此,将多个财务指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则可以消除个别指标在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缺陷。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有关方面尚未规定出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综合指标,理论界在这方面结合国情的研究尚属空白。从国外的实践上看,应用较多的是比较有影响的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Z分数法(Z Score)"。

"Z分数法"是根据统计结果,对于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5个财务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而成为"Z分数",并根据"Z分数"的高低而综合评价企业财务状况的方法。"Z分数"的计算公式是毕缺:

Z=1.2R1+1.4R2+3.3R3+0.6R4+1.0R5

其中,

R1为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即营运资本/总资产);

R2为盈余公积与总资产的比率(即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之和/总资产);

R3为收益与总资产比率(此时的"收益"为利息与所得税前利润,该比率为税息前利润/总资产); R4为资本市价总额与长期负债比率(即资本市价总额/长期负债);

R5为销售收入与总资产比率(即销售收入/总资产)。

从国外有关资料看,认为上述5个比率是在预测企业破产方面最为有效的比率,因而可以Z分数为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是否面临破产的问题作为判断。在"Z分数法"下,认为Z分数超过3分时,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比较安全;当Z分数低于1.8分时,企业级可能面临破产。

下面举例来说明"Z分数法"的应用。

大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中与"Z分数法"有关的内容如下:

资产负债表

1994年12月31日 单位:千元

资 产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货币资金 1 600 应付帐款 800

应收帐款 2 000 其他应付款 900

存货 1 400 流动负债合计 1 700

流动资产合计 5 000 长期负债 4 000

固定资产 6 000 负债合计 5 700

股本(每股面值1元) 4 000

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 1 3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 300

资产总计 11 000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总计 11 000

损益表

1994年度 单位:千元

销售收入 2 000

利息和税前利润 300

利息 400

税前利润(亏损) (100)

所得税返还 35

税后损失 65

在资产负债表日(即1994年12月31日),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4 000 000股,当日股票市价为每股6元。

则有关计算如下:

R1=营运资本/总资产=(5 000-1 700)/11 000=0.30

R2= 盈余公积/总资产=1 300/11 000=0.1182

R3=税息前利润/总资产=300/11 000=0.0273

R4=股本市价/长期借款=(4 000×6)/4 000=6.000

R5=销售收入/总资产=2 000/11 000=0.1818

Z=1.2R1+1.4R2+3.3R3+0.6R4+1.0R5=4.3974

从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该公司的Z分数远远高于3分,说明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较为安全,短时间内公司不会面临破产问题。

应该指出,"Z分数法"只是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通过对"Z分数"构成的分析,我们看到,除R4外,其余4个指标均用总资产作为分母。然而,总资产的价值较多地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因此,企业间各比率的计算与比较应尽量剔除会计政策差异的影响。此外,经济生活中的企业破产往往与某一特定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关,而"Z分数法"则较少考虑或没有体现反映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如利息率、失业率等。由此可以想象,包括体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量模型将能提高"Z分数"的预测适应性。